不同类型的基金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区别?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
时间:2023-03-03 10:53:32       来源:财报分析网

不同类型的基金的设立方式有哪些区别?

【1】结构化基金:通常情况下由上市公司出资作为基金的劣后级,投资机构出资作为夹层(或中间级),并由投资机构负责募集优先级资金。往往上市公司是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作GP、由控股子公司与投资机构双GP运作或双方合资成立投资公司作为GP、投资机构作为GP来实质性参与或主动基金投资决策。

【2】非结构化基金:由上市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共同出资,不存在优先劣后之差别。一般基金会有开放期,视基金发展情况及潜在项目的投资进展由GP对外募集投资或者由上市公司或机构进行增资。

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
【1】要求基金拟投资方向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;

【2】发起人要具备3年以上的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,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,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;

【3】法人作为发起人,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,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;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的,每个发起人的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;

【4】50亿元以下规模的产业基金只需要在发改委备案,50亿元以上的需要经过发改委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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